上海市民政局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送达公告〔2025〕第022号 ( 2025-12-09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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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雷根公益基金会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53310000mj4954839d):
你单位存在未按要求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第十三条的规定,构成未依法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的违法行为。
以上违法事实有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的通知、关于上海雷根公益基金会2024年度报告情况的说明、上海雷根公益基金会登记住所地址实地走访情况等证据证明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,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:警告。同时责令你单位自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。
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,现依法公告送达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沪民执罚字〔2025〕第052号),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,如逾期未领取,即视为送达。
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,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(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平台参见:https://xzfysq.sfj.sh.gov.cn/apply-online-web/#/codesearch);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起诉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,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本机关地址:世博村路300号6号楼 邮政编码:200125
联系人:顾鹏 许德昊 电话:18017087296
上海市民政局
2025年12月9日